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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相关知识普及大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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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旅游保险业目前发展相对滞后,这导致了市民对旅游保险的了解非常有限,以及对旅游保险的了解出现很多误区。下面由专家向大家讲解,旅游保险的相关知识。

通常谈到的旅游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但是,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很狭小的,它只对由于旅行社的责任疏忽和过失产生的游客损失进行赔偿,而且往往并不容易断定。

也许有些游客认为,既然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那自然一切都是由旅行社来负责,这种看法并不正确。举例来说,一位游客参加旅行社的旅游活动,不甚出现骨折,是否由旅行社来进行赔偿呢?

专家解释说,这样的状况要区分几种情形:如果是在自由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这不是旅行社的责任;如果是在观赏景点的途中,导游又有交代请大家注意走好,可以说,这也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而且,复杂情况最终的责任认定,是由国家执法机关来执行的。这也意味着,一旦大家扯皮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打官司那一套程序就得来了,且相当麻烦。由此来看,为自己选择一份合适的旅游保险是完全有必要的。

3、教你如何买保险

如实填写投保单:网上填写投保单一定要正确填写,以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使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存在游客手中的保单由旅行社代办,手持旅行社代办的手工保单的游客,能否在对应的保险公司找到底单,即能否真正享受到保险公司的预期赔偿承诺,也不免让人们疑窦顿生。虽然现实生活中尚无听说有旅行社手填保单与保险公司理赔之间产生纠纷,但要防范随意性极大的不规范操作程序,为日后保险理赔制造了隐患。

看清保险条款:很多投保人只知道旅游团代理投保了旅游险而不知投保险种的责任范围,没弄清楚就糊涂投了保。

并非保得越多越好: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险种投保,自然有了更多的保障,但是,补偿性险种保多了形成超额保险,多交保费就不明智了。

出了事故应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出险后应及时报案。

4、莫以价格论好坏

记者从一家保险公司提供的国际旅游保障计划了解到,保险期限1至7天,并提供国际救援的旅游险保费在100元至200元左右,90天以上保障期的保费则高达数千元。与一般组团出游,在旅行社购买的每份10元、20元的旅游意外险相比,保费差距较大,因此购买者寥寥。还有许多人不重视,认为反正出境旅游就这么三五天,不会有什么大事,因此购买的人较少。

而且有时一个公司的境外旅游险种,往往也会设置A、B两种方案套餐让客户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选择,保费高的方案所对应的保障范围自然也扩大不少。对于携带未成年子女同行的游客而言,购买保险时也相对划算。因为一些保险公司都会在大人购买保险的前提下,赠送1至2名未成年子女的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的额度有所不同,消费者在投保前应详细了解和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来购买,而不是仅凭价格来决定。

2、责任认定有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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