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小处着眼———就因为2、3元买的保险根本无法引起旅客的重视,以致于在人们心目中,保险始终只是一种附加品,并非是“保护伞”;一个本该是传播保险理念的好机会,就这样一直被误用了还自以为得计。
由此可见,旅游保险急需谋变,摆脱目前这种可有可无的处境。
首先应提高保额,2、3万元的保额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其实,旅游险保费中的很大一部分被销售渠道收走了,保险公司应在保费和中介费用中间谋求平衡,把更多的保费用于提升保额。当然,也可以适当增加保费。保额多少应根据现行的人身伤亡标准来确定,而不是沿袭十几年前的旧标准。只有保额提高了,才能真正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引起游客的足够重视。在提高保额的同时,还应当科学定价,保险是根据风险来定价的,目前的乘意险不管旅途远近,基本维持统一价格,这不符合保险的定价原则。应该根据旅途情况来确定旅游险的保额和保费,而不是一刀切。
其次,急需增强投保的安全性。航意险实行电子出单,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信息都记录在电脑中,如果被保险人发生风险,可以通过电脑查询保险情况。而普通的乘意险和景区意外险都实行撕票保单,由被保险人随身携带,没有备份记录。如果被保险人发生风险,很可能连保单都找不到,这必然给索赔带来麻烦。随着保额和保费的提高,旅游险应该做到电子出单,这也可以强化游客的保险意识,而不是认为保险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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