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意外伤害保险”在友邦公司的条款中的特指定义是:“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境外旅行时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所导致的意外事故,并以此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同类险种中包括有《友邦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友邦附加境外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友邦附加境外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友邦附加境外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等多种类型。国内的其他保险公司,如太保、人保、泰康等,也都有类似产品,但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除内容繁复外几乎无一相同。以泰康为例,其“亿顺”旅行保险计划中,“吉顺”是投保60元可最高获得50万元的7日境外旅行意外保障,“至顺”是投保387元,可保境外7天总保额为95万元的紧急救援、紧急门诊和意外保障。在这样繁多的保险产品种类前,倘没有专业人员的介绍,游客只怕头都会大。
旅行社代售的各家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的最大问题,出现在不规范的手工填写的保单上。旅行社代售的保险公司的境外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几乎全部都是由旅行社的业务人员手工填写,而非即时联网打印。
手持旅行社代办的手工保单的游客,能否在对应的保险公司找到底单,即能否真正享受到保险公司的预期赔偿承诺,也不免让人们疑窦顿生。虽然现实生活中尚无听说有旅行社手填保单与保险公司理赔之间产生纠纷,但这种随意性极大的不规范操作程序,毕竟已经为日后保险理赔制造了隐患。
领队:谁替我保险
出境游旅游团中,代表旅行社的领队本人的人身意外保险问题,长时期被领队个人及受雇方旅行社双双忽略掉了。
领队自然并不会具有比普通游客更多的抵御意外伤害的超自然力。泰国的车祸事件中的一名旅行社领队的丧命,让我们意识到领队在旅行中与全体游客一样,同样存在着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能。这次事件中的受害者,司机、导游、领队及两名游客,均是坐在车的前部。而通常的出境游领队在旅行车上的位置,因为需要时时与导游沟通,也一般是坐在旅行车的前排。领队倏忽丧命的不期然结果,使得整个旅游团队处在了群龙无首的地步,安定全团游客心绪、迅速与后方联络的事情,都无法得以迅速实现。
出境游的团队领队本人,是作为旅行社派出的全权代表,以本职工作的形式出现在整个的旅行活动中的。虽然也有许多领队不能尽职尽责担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但是其独特的地位,以及其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仍然需要受雇方的旅行社给予尊重。
旅行社责任险事实上并不包含对领队的意外伤害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条款》中,明文规定,“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财产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对领队的意外伤害的保险尚是存在于许多旅行社当中的一个空缺。通常的情形下,没有哪一家旅行社会主动为其领队去做境外意外伤害保险,也鲜有领队会想到自付费用、跑到保险公司去为自己的旅行安全上这样一个保险。但事实上,为领队投保意外伤害险,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其实正是旅行社在保护企业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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