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旅游保险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旅游保险纳入各自的重要议事日程,有相应的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旅游保险工作。
二、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共同开展旅游保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旅游保险政策,及时解决旅游保险发展中的问题。
三、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出游的保险意识,提高消费者对旅游保险的认同度。
纠纷处理多元化
旅游保险虽然价格不高,但发生纠纷的概率丝毫不比其它寿险低。某业内人士表示,旅游保险因为种类多,比如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高危运动保险等,而各家的条款又不尽一致,导致出险后双方就是否予以赔付以及如何赔付等不易达成一致,从而发生纠纷。
而此次《意见》中对于纠纷处理的关键词为:多元化,即探索建立多元化旅游保险纠纷调解机制。《意见》规定,探索建立由旅游、保险和法律三方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化旅游保险纠纷调节机构,逐步形成当事方协商、纠纷调解机构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不同层次的多元化旅游保险纠纷处理机制,快捷有效地处理旅游保险中发生的各种纠纷。
完善产品体系
和保险业相似,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也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但发展至今,旅游形式已经充分多样化,跟团游,自助游,探险游,自驾游,各种新奇的旅游方式层出不穷。而这也从另一方面要求旅游保险及时更新,跟上旅游业的变化。
本次《意见》中针对完善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问题,也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着力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改进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三是要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四是积极推进旅游各环节保险。
例如,在对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的规定中,《意见》提出,对自驾车、自由行、自助游等新兴旅游业态,要在其开发推广过程中,加强旅游与保险的合作,提前做好新兴旅游市场的风险管控工作。要深入研究老年旅游、滑雪、探险、漂流等特种旅游类型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相关的特种保险产品,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