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游:紧急救援保险不可少
出境游固然让游客感到新鲜、刺激,但人生地不熟,甚至语言不通,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很麻烦。这时候,境外紧急救援保险可以动用各方的力量协助你,让身在异乡的你,有一份牢固的依靠。
境外紧急救援保险,是指当我国公民在中国境外旅行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突发性疾病时,保险公司境外授权机构根据合作协议对客户实行紧急援助服务的一种保险。境外救援服务包括紧急救援医疗转送、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后转运回国、遗体转运回国和安葬、安排亲属处理后事、协助未满16岁的儿童回国等,另有家属探病、代寻并转送行李、法律援助、翻译服务、儿童陪护等增值服务。
2003年12月22日,欧盟理事会作出关于旅游医疗保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附加条件的决定后,从2004年6月起,去欧盟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已成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此后,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也开始仿效欧盟理事会的做法。因此,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及紧急救援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公民出境时必须履行的手续。
紧急救援旅行保险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SOS)等救援机构联手推出的旅游救助保险险种,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救助。
作为收费性质的商业性机构,国际救援机构会向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救护服务,包括在紧急状况发生时,它们可以雇用军用飞机把病人火速运出事故发生地,也会将医护人员派往世界各地看护、治疗患者,同时会与遍布世界各地的报警中心、医疗服务机构联手,向用户提供包括电话医疗咨询、行李遗失协同寻找、意外突发事件救助、酒店预订、安排住院、紧急医疗转送、住院费用垫付等在内的全球范围的旅行援助服务。
国内长途游:意外险为主
2001年9月1日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正式生效,要求旅行社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不少人据此以为,有了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就没有必要买其他保险了。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承担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游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补偿,只是转嫁了旅行社的责任风险。而游客在旅行途中因自身过失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只能由游客自己承担。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强调,由于游客自身疾病、个人过错以及在个人活动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否由旅行社组织,“旅游意外险”都是游客应该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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