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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免责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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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选择保险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如保险最重要的功能是什么?保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这些都直接的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下文就这些具体的阐述!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你会在很多公司的保险合同上都能看到这些条款,一般公司都会有七到九项,这几项常见于寿险(也就是身故),市场上最少的3项免责,而三项免责是国际通则,很多国际性的大公司都会采用三项免责条款,如下:

1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自杀身故或致残;

2 投保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致残;

3 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或因拒捕而导致身故或致残。

你可能会问,这有什么意义呢?

很简单,上一个免责条款里面第五条: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这里面如果是酒后驾车就不会管,在三项免责里面这点是赔付的。

还有第七条: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如果你在新疆或者西藏发生暴乱的时候去旅游,不幸出事故的话,只要被定义为暴乱的事件很有可能不在理赔范围内。

以上只是简单的分析了一些免责条款的重要性,因为保险重要的就是一个保障,免责条款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我们未来能够得到的保障利益,那么选择九项免责还是三项免责你是否已经清楚了呢?

[来源:佛山 新华人寿 汪劲松 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167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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