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为时过早
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推介“富人险”的时候,通常会强调“避税”、资产安全这样的卖点。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所谓避税只是噱头。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指出,保险收益免税确实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投保人身故后,受益人所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并不算作遗产。
因此也不在遗产税的征收之列。但是目前中国并未开征遗产税,而何时开征更是毫无定论。如果从避税角度考虑,现在购买尚为时过早。
那么,企业主会不会通过企业购买“富人险”来规避企业所得税呢?根据我国税法,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
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真正能够起到避税作用的,是正在酝酿中的税延型养老保险,其购买时免税,领取时缴税的特点,能为企业和个人真正节省所得税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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