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
如果今年30岁王女士投保“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保额10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障期至70周岁,每年缴保费2335元(如保单有效期内发生原位癌,则理赔后所缴保费将随保险金额扣减而按比例下降)。
假设王女士有保健意识,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保单生效的第三年,王女士在体检时不幸检测出患有子宫颈原位癌,王女士能获得10000元的原位癌保险金;由于得到及时的治疗,癌症得到控制,王女士到70岁时保单满期,王女士仍然可以获得额外的46233元为满期金奖励,因此到保单终止,黄女士总共领到56233元。
如果王女士在获得原位癌保险金赔付后依然不幸确诊患子宫颈癌,则再向王女士赔付90000元的保险金,因此到保单终止,王女士总共领到100000元的保险金。
同样假设王女士注重养生,身体健康,年满70岁保单满期前一直未发生任何理赔,则王女士可以一次取回之前缴的所有保费,并额外获得全部所缴保费的10%作为满期奖励(两者合计等于全部所缴保费的110%),即获得2335×20×110%=51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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