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住院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意外险赔付金额举例: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10万元
特定意外双倍给付 10万元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 1万元
每日住院给付 50元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50元
住院费用补偿 5000元
手术费补偿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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