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王女士,51岁,卖菜服务商,月均收入10000元
年缴保费:5412元
客户需求:朱先生是外地来沪在上海某单位汽车修理工作,年收入6万左右,房子已买在上海,考虑到51岁的母亲无社保,(只有农村的合作社保险)为51岁的母亲买份重疾医疗意外及意外医疗保险。母亲是做小菜场生意,年收入大约12万左右,(夫妻俩做菜市场生意)儿子对母亲的将来医疗方面的风险,考虑了商业保险将决定投保合众人寿的幸福人生附加重大疾病,附加意外伤害和意外门急诊医疗及住院医疗保险家庭计划。
产品组合如下:幸福人生附加重疾8万附加无社保的住院医疗5000元额度附加意外伤害10万意外医疗1万即保障利益如下:
意外身故:如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的,保障18万最高意外赔付18万
意外伤残:如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导致身体伤残,可根据不同伤残程度或最高18万伤残保障。
身故保障:如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的180天后至终身8万(意外另外,没有180天的)
重疾保障:如被保险人在180天以后,不幸发生30中重疾之中的任何一种,可赔付8万
医疗保障:只要被保险人在无社保的情况下住院医疗费用公司可以报销80%。。一年最多可报5000元。另外,医疗保障,住院前后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公司认可的住院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住院前后的各30天内因于这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支出的必须合理的并符合当地的社保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我们按各项费用的50%给付保险金。每保单年度每份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为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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