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概括,普通商业医疗险是对社保医疗的一个有效补充,对于社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可以再报销一部分。例如上文提到的例子,以太平人寿的医疗险为例,那么可以对其剩余合理部分(统筹部分+自负部分)再报销90%,即(4000-1730.4-800-100-200)*0.9=1052.64元。商业保险+社保医疗合计报销为1052.64+1730.4=2783.05元,报销比例为69.5%
如果投保人,没有参加社保而是以商业保险直接保险,那么还是以太平人寿产品为例,其报销额度为,(4000-900-200)*0.7=2030元(因为没有经过社保报销,所以报销70%),报销比例为50%
由此也可以看出先报销社保再走商业保险报销这样的报销比例高。
综上所述,商业医疗保险是否需要补充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当地社保报销比例较高或者单位提供其他福利保障,能对社保报销剩余部分可以再报销一部分(职工互助保险)或者单位已经提供团体商业医疗保险。那么显然不需要再额外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如果只有基本的社保,那么也需要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排序,特别是保费预算有限还没有完善的保障。因为有基本的社保,所以有疾病住院可以报销一部分,虽然比例不是太高,这个时候就应该把保费主要集中在有可能给家庭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保障缺口,例如重大疾病保险、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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