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上海 中国人寿 北京西路营销服务部 王勇
被保险人资料:30岁张小姐,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月均收入20000元[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 其他 女性保险]
保障方案:
张小姐,30周岁,从事金融行业5年,如今小有所成,税后年收入20万元,暂无任何负债,为单身女性,未来一年内结婚,并考虑要一个小孩,开始考虑到自己的养老问题,虽然公司已经为她购买相应的保险,但她觉得这样自己的老年生活不是特别的充足,同时担心自己的健康问题。根据张小姐的情况,同时根据我公司现有的产品,给她设计了一份参考方案,方案如下:
被保人姓名:张小姐 性别: 女 年龄: 30
险种名称 |
交费方式 |
保额 |
首期保费 |
领取年龄 |
领取方式 |
20年交 |
50000元 |
63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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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
20年交 |
8600元 |
5000元 |
60岁 |
年领 |
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20年交 |
50000元 |
4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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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 |
20年期 |
100000元 |
1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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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如下:
1、每三年固定返还4000元,返还至80岁,合计返还64000元,每年享受公司分红收益,具体收益根据公司当年度经营能力来定。
2、健健康康到80岁,满期生存保险金15万元给付。
3、若发生重大疾病确诊即赔付15万元保险金,提前给付。
十二大类常发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瘫痪、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帕金森病、主动脉手术。
4、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每年固定领取8600元养老金,保证领取十年,若不足十年,由收益人继续领取,直到领取十年满为止;若满十年,则继续领取直到被保险人身故止。
5、身故保险金最高可领取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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