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重疾保险金: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3倍基本保额即15万重大疾病保险金,鑫祥重疾合同终止。(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身故保险金:
身故可以领取3倍累积基本保额(累积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交清增额基本保额),举例如下,合同终止。(未领重疾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60岁 三倍累积基本保额 223311元
65岁 三倍累积基本保额 253287元
满期生存金:
年满 65岁时仍生存,满期生存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加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计为168858元。(未领重疾保险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转换年金:
65岁满期后生存金168858元(含交清增额),假设选择转换年金方式五领取,保
证领取20年,每年可领取约10250.5元,总共领取205010元。(领取金额是不确定的,领取金
额按照领取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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