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保障计划:
30岁男性:
产品名称 |
基本保额 |
保险费 |
交费期 |
保障期 |
保障简述 |
吉星高照A款 |
10万 |
3730元 |
20年 |
到65岁 |
1、 满期生存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即394010元,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 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本合同项下所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即10万X10%+3730=13730元,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两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即526176元,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两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即526176元,本合同即行终止。 |
附加08重疾病 |
10万 |
1230元 |
20年 |
到65岁 |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与本合同项下所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即11230元,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以下所列)保险金,即10万元。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
总保费:4960元。(每天13.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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