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介绍:
一、重疾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三倍基??保额即15万元保险金,鑫祥重疾合同终止.(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二、身故保险金:
身故可以领取三倍累积基本保额(累积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交清增额基本保额),举例如下,合同终止。(未领重疾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60岁三倍累积基本保额223311元
65岁三倍累积基本保额253287元
三、满期生存金:
被保险人年满65岁时仍生存,满期生存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加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计为168858元.(未领重疾保险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四、转换年金:
65岁满期后生存金168858元(含交清增额),假设选择转换年金方式五领取,保证领取20年,(领取金额是不确定的,领取金额按照领取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五、分红:
公司毎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的补充。
61岁当年分红3553元 62岁当年分红3621元
63岁当年分红3687元 64岁当年分红3754元
六、保单可贷款如果急用现金:
最高可申请80%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
60岁现金价值137783元
64岁现金价值1622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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