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述,刘小姐拥有以下保险利益:
1、60岁领取养老金12万+增值红利(中等红利约71000元,高等红利约113000元)。
2、一经确诊提前给付重疾15万+增值红利,60岁后保额为3万。
3、疾病身故/高残,48岁前给付35万+增值红利,49-60岁给付15万+增值红利;60岁后给付3万+增值红利。
2、意外身故/高残,48岁前给付45万+增值红利;49-60岁给付25万+增值红利;61-65岁后给付13万+增值红利。65岁后给付3万+增值红利;残疾、烧烫伤按比例给付。
3、意外伤害医疗1万,意外住院津贴110元/天。
4、住院津贴:一般住院/50元/天,最多给付365天,重疾住院100元/天,最多180天。
5、重大器官移植保险金:10万(心脏、肺脏移植:10万 肝脏、骨髓移植:7万 胰脏、肾脏移植:4万。
6、手术保险金6000元。
7、保证续保:连续投保满3年,可向公司书面申请保证续保,一旦本合同进入保证续保,本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职业状况而终止被保险人续保,也不能对保证续保后新发生的疾病做加费处理,最高可保证续保到6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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