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交费期内交通意外身故30万+交清增额
40岁累积保额 307133元
50岁累积保额 329647元
注:以上疾病身故保障金、意外身故保障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均是在未领重疾金,并以中档分红为例,且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的情况下测算得到。
意外伤残保险金:交费期内,因为意外致残,按残疾程度给付1-10万的保险金。
详细利益请见下表:
保障利益:金额 意外伤残保险金 1-1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1-1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交费期内,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0000元。
享受分红: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补充:
70岁 当年分红3140元
80岁 当年分红 36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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