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疾保险金:90天等待期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对应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鑫盛重疾合同效力终止。(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2、 高额身故保障金:
疾病身故10万+交清增额
60岁 累积保额 164260元
70岁 累积保额 209978元
80岁 累积保额 271164元
意外身故保障金:
交费期间内,意外身故20万+交清增额
40岁 累积保额 207133元
50岁 累积保额 229647元
交通意外身故金:交费期间内,交通意外身故30万+交清增额
40岁 累积保额 307133元
50岁 累积保额 329647元
注:以上疾病身故保障金、意外身故保障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均是在未领重疾金,并以中档分红为例,且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的情况下测算得到的。
3、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障利益 金额 备注
意外伤残保险金 1-1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1-1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交费期间内,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0000元。
5、享受分红: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
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红利如下,可以作为养老补充。
70岁 当年分红 3140元
80岁 当年分红 23678元
6、现金价值:
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领取后合同终止。如果需要急用现金,最高还可心申请现金价值80%进行保单贷款。
本计划既保重疾,又保身故,意外高保障,意外医疗可报销,有病防病,无病养老,既能保障您创业阶段的人生风险,又能储备晚年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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