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90日后因疾病住院,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自住院之日起90日内发生的,按80%(有医保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每年最高可给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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