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终身,在保险期间,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全残保险金:2万元——126万元(按中档红利演示)
保障终身,在保险期间,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因为意外或疾病全残,给付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未满4周岁,则保险金额为下表中规定的金额:
被保险人年龄 |
保险金额(占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
不足1周岁 |
20% |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 |
40% |
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 |
60% |
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 |
80% |
注明: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5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因此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本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合同累积给付身故保额以5万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10万元)为限,并无息返还剩余保额对应的保费。
二:医疗保障:5000元
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治疗:
a:若被保险人已通过社会保险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住院费用–社保理赔金额)×90% ,一年不限次数,报销以5000元为限。
b: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会保险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住院费用-500元)×70%,一年不限次数,报销以5000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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