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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家1对1条款解读
【摘要】人们经常说看病难,看病贵,自从2000年底乐山市成为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后,广大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都提高了,与此同时,乐山还推行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更加强了城镇人群的医疗保障,真正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
打破“坚冰” 逐步实现全民医保
2000年12月,乐山市作为全国(省)第二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为乐山城镇职工的健康系上了“保险带”。
2001年2月,一直被疾病纠缠的乐山退休教师宋明(化名)因高血压住院治疗12天,住院总费用5624.25元,医保报销了2101.84元。“两千多块,对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真是遇到了国家的好政策啊!”多年后,回忆起当年的看病经历,宋明依然记忆犹新。
紧接着,乐山又将大学生纳入了居民医保体系,消除了城镇居民医保的“盲区”。
城镇人群实现了人人享医保,广大的农村居民同样需要医疗保障。2005年,乐山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广大农民兄弟的健康带来了保障。
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乐山还推行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达50万人,参加公务员补助为4.95万人。
历时十载,乐山将医保覆盖到了所有人群,让321万余参保人实现了病有所医,提前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
提高待遇 困难群体保障加强
“新政策让我省了1000多元医药费。”拿着10269元的医疗费用单据走出医院,市民徐大爷笑着说,他只支付了3915元,居民医保大大减轻了他的看病负担,新政策的医保待遇不断上调,让他多报销了1000多元。
近年来,乐山全市统一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共用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了特殊疾病门诊范围、治疗和结算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公务员补助为主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惠及广大老百姓。今年初,启动了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参保(合)人员医疗负担得到进一步降低。
在提高医保待遇的同时,新医保政策不断加大向困难群体的倾斜力度。针对城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时,政府每年在参保人员基本补助的基础上还分别给予额外补助,城市“三无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个人都不用缴费,将由政府全额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