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药品在医院的销售为例。经过重重贿赂中标之后,企业也并不意味着产品就能进入医院顺利销售,这其中还要过医院暗设的门槛,企业只有交上“买路钱”才能让产品进入医院。
继发改委之后,卫生部也竖起了打击高药价的大旗。
6月30日,卫生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尽管这一文件被业界称为“新意不多”,但北京一家制药企业的总经理陈成龙还是从中看出了端倪:“能看出来卫生部的治理力度会很大。每一次风波都会有一批企业涉案,现在人人自危。”
这是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卫生部连续第二次表态治理医药商业贿赂。5月28日,卫生部为了控制药价偏高提出了五条规范,其中就有对商业贿赂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的论调。
事端或许来源于近期密集的“坏事件”:4月底,湖南曝出天价芦笋片事件;5月30日,一张宁波市第一医院的“回扣清单”曝光;6月3日,原江苏常州第七人民医院院长因受贿62万获刑7年;6月17日,新进医保药品突击涨价被揭露。
而在国家药监局层面,传言称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因收受企业贿赂被双规;在此之前,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调研员卫良等五名药监局官员已被批捕。
医药商业贿赂案件频发,或许是这轮治理风暴的初衷。
各省或建行贿“黑名单”
卫生部整治商业贿赂的文件指出:“从近段时间发现和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
“这说明卫生部已经掌握了一些涉嫌商业贿赂的企业案例。”上述业内人士告诉本报,在系列整治商业贿赂的措施实施后,不排除有越来越多的涉案企业浮出的可能。
但卫生部一位官员7月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是说近期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比较多,并不能说医药商业贿赂现象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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