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籍的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后没找到工作,要凭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亲自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者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如实填写《广州市失业登记表》,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失业救济金。
据介绍,进行失业登记后,社保部门将会提供一系列服务,助其找到工作,比如组织其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介绍等。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可享受失业救济。而找到工作或拒绝接受劳动部门推荐的工作的,将被取消领取救济金。
按要求,失业救济金针对的是困难家庭,即使社保部门放宽条件,一些地方规定,只要是失业大学生都可领取,但刚毕业就领取失业救济金,一些大学生还难以接受。据介绍,该政策实施三年来,已有大学生登记失业,参加培训,但申领失业救济金的并不多。
据了解,失业救济金一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007年,深圳市最低月工资为850元,深圳失业救济金按最低月工资八成发放,即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