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发生意外伤害或因病住院(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不属理赔范围),待治疗结束后,理赔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需提供一位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被保险人户口簿复印件、用药清单、出院记录、病历卡、原始发票(如果单位报销,请带好发票复印件,报销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报销金额);若发生转院,尤其转外省、市医院,须有转院证明。
已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材料同上。
2.若为意外伤害的门诊理赔,待治疗结束后,理赔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需提供一位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被保险人户口簿复印件、原始发票、病历卡。
已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门诊材料同上。
我公司在您的理赔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按保险条款规定、参照本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尊敬的家长,再次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从现在开始,为孩子的健康准备,为孩子的成长加油,为孩子的未来负责,更为我们的家庭挡风遮雨。父母的一份爱心,孩子的一份保障,带给家庭的不仅是平安,更是温馨与幸福!
关爱孩子,就从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