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俩怎么也没有想到从保险代理人那儿听到的介绍和保险条款会有这么大的差距。一怒之下,他们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从法律的角度讲,根据条款,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但保险代理人的误导给这个三口之家在灾难降临时,又添了无尽的烦恼。
意外伤害所涵盖的保障与人们普遍认为的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要依据条款来决定,即使是保意外伤残,保险中的意外伤残和投保人眼中的意外伤残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理赔是有条件的。这一条件主要是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
就意外伤害而言,比如,当一个人遭遇车祸而残疾时,如果他投过意外险,保险公司会结合他的投保金额和伤残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死亡和残疾情况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保险公司往往会在保单中写明免责条款。
除了以上情况外,“意外伤害”也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外伤害,例如:自己不小心摔伤了腿,就可以获得理赔或获得全部保额的理赔。比如,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摔伤了腿,必须要达到什么程度才可以获得理赔,而理赔的多少要根据伤残的等级支付保险金。这一点投保人在投保前就应该有一个理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