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孩子在15,16,17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可按保险金额2万元的10%,各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
即2000元×3次=6000元;
您的孩子在18,19,20,2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可按保险金额2万元的40%,各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即8000元×4次=32000元;
您的孩子在2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还可按保险金额2万元的100%全额领取一笔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不幸身故,受益人可领取所缴保费之和,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含)至60周岁(不含)生效对应日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可按保险金额的2倍领取身故保险金4万元,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60周岁后(含)不幸身故,受益人可领取保险金额的全额2万元,本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
·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缴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