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北京市146万儿童值得庆祝的日子,因为自这天起,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在北京市正式启动,这标志着全市一百多万幼儿和学生的健康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家长没钱给孩子看病的后顾之忧。高兴之余,我们不该忘记一个人,他就是连续4年为儿童医疗保险大声疾呼的全国政协委员朱宗涵。
今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北京市的执行方法大体是:每个儿童每年50元,政府配套50元,每年度医药费用在650元以上部分可报销70%,最高可累计报销17万元。
看到儿童无钱治病,内心翻江倒海,亲历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在北京正式启动,朱宗涵表示:儿童医疗保险的最终实现,是各级领导、政府部门以及所有参与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并非他一人之功。但他仍感到挺激动的:“多年的提案今天有了结果,我真的感到很高兴,我们的呼吁得到了回报。”
中国现有2.6亿0~14岁儿童,在这个《指导意见》出台之前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全国每年有近40万5岁以下的儿童因疾病死亡,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没钱耽误治疗而死亡的。身为儿科大夫的朱宗涵,每当看到家长因为没钱抱着孩子默默离开医院的时候,他的内心就翻江倒海般地难受。他说:“如果这些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的话,有相当一部分能够活下来。”于是,他和其他政协委员联合提出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的提案,而且一提就是4年。
尽管该提案一出现就得到了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是由于资金等一系列条件还不成熟,前3年都未能付诸实施。2007年转机出现,温家宝总理对该提案作出批示,实施进度大大加快,儿童大病保险在政府各部门和有关专家的共同努力之下率先在北京启动,其他城镇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儿童医疗保险工作也将于10月份铺开。4年之功,一朝实现,怎不让人高兴?
国际公约:生存权利儿童优先,朱宗涵指出,儿童大病保险和以前的少儿医疗互助金不同,少儿医疗互助金完全是由个人筹资,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则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目前的做法是每个儿童保险费中政府支持不少于40元,在北京是政府出资50元,个人承担50元。
开展比较早的苏州市政府出资30元、父母单位出资60元。以前,我们国家经济实力有限,无法担负这笔费用,现在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了,财政收入也在逐年提高,完全有能力拿出一部分钱来用于儿童医疗保险事业。尽管不能像某些发达国家那样全部包办,但是已经取得了明显进步,为老百姓提供了很大的实惠。
另外,朱宗涵还指出,中国是《世界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约国,已经制定了《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在这些法律和法规当中,对儿童权利的保障,特别是儿童生存权利的保障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婴幼儿死亡率的控制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既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保障儿童生存权利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了《世界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优先的方针,对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形象有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