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职业是护士的郑太太出于健康的考虑,决定带儿子做一次身体检查,结果医生发现东东患有贫血症。
患地中海贫血小东东病故
2001年2月,小东东被确诊为地中海贫血症,且症状开始显现,每月要进行好几次输血,同时还要频繁地进行“排铁”治疗。没想到,这时的郑先生开始患上尿毒症,父子俩昂贵的医疗费用,一下子使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困境。想到已经买了的保险能为东东以后的生活和疾病治疗提供保障,夫妇俩节衣缩食坚持每年缴足保费,这样他们整整坚持了八年,小东东今年也快到九岁了。
然而,不幸的是,今年6月4日,小东东在一次手术治疗过程中离开了人世,全家顿时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夫妇俩忍着丧子的哀痛,去派出所注销了东东的户口。这时,他们想到了为东东整整买了8年的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第八条“被保险人在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时,按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保险金,并无息偿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条款。
据此,郑太太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要求赔付70640元。
保险公司拒赔
20天后,郑先生夫妇收到的却是一份《拒赔通知书》,其称东东是地中海贫血患儿,这属先天性遗传病,根据《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不予理赔,只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计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