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福鑫安康保障计划由相同保险金额的《生命福鑫两全保险(A款)》和《生命附加福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保险权益:
重大疾病保障:若您在本计划生效90天后或复效90天之后首次达到本计划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被确诊首次患本计划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计划定义的手术,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赔付给您重大疾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没有90天等待期。
满期祝寿金:若您在保险合同满期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返还您所缴纳的全部保费,让您安享晚年
意外身故保障:若您在本计划生效之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赔付给您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障:若您在本计划生效之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返还您所缴纳的全部保费。
重大疾病包括: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