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流程
1.符合条件的患儿准备好材料向项目领导组提出资助申请。
2.预备提供救治医院及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对申请救治患儿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项目领导组对申报材料在初审基础上进行终审。
3.确定救治医院。(某些疾病的治疗必须由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具备诊治资质的医院和医师来完成,例如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如因诊治产生医疗纠纷,由各诊治医院自己负责)
4.九三学社海南省委员会与确定下来的项目合作医疗单位,分别签订贫困少儿大病救治合作协议,通过“一受助者一协议”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对患儿开展救治。
6.审核资料、拨付资金。
备注:申请材料清单
1.《北京成龙慈善基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大病救治求助申请书(写明家庭经济情况,患儿治疗情况及申请人详细联系方式);
3.患儿及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生活照片一张;
4.贫困证明资料:需进行三级证明:即农村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第一级)、乡或镇人民政府(第二级)、县或市的民政局(第三级)都加盖公章(如为低保家庭亦需三级证明)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表及家庭住房照片、患儿近期照片或其它能作为贫困证据的家庭生活相关影像资料(上述材料均需有农村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以上行政机构盖章证明);
5.三级以上具备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及相关检查结果;
6.救治医院对申请救助的患病少儿的诊治费用预算,加盖医务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