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这是非常积极的信号,随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实施,遗弃病孩现象应会大幅减少。
不过,要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制度,能否更加突出儿童优先,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儿童优先的原则?过去一段时间医保改革实施的路径,往往是一些财政宽裕地区率先试点,而且,根据城乡居民医保体制的不同而体现出城市居民优先的倾向。这固然解决了很多问题,但是并没有充分发挥好公共救济制度的作用。
这个要求其实并不过分。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发挥兜底作用,优先保障贫困人群以及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在很多发达国家,儿童看病花钱很少,甚至不花钱,原因就是建立了从国家到地方、从公共医保到商业医保,立体的多层次的儿童医保体系。这个体系的关键还是在于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对贫困线以下以及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医保责任。
现在,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大病医保制度或许要假以时日,那么,各级政府能否先把儿童大病医保先建立起来呢?显然,与其被动接受遗弃病儿,不如积极推进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