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您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投保人利益
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疾病保险
如父母罹患重大疾病/身故/全残,会向子女每年支付津贴补偿,直到孩子满22周岁。
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定期寿险
如父母不幸身故或全残,会向子女每年支付津贴补偿,直到孩子满22周岁。
附加豁免保费
定期寿险
如父母身故/全残,豁免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附加永康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
如父母罹患重大疾病,豁免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其他利益
附加少儿疾病
如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附加少儿残废津贴
如被保险人发生全残的情况,每年给付全残津贴直至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
注:还可灵活搭配儿童住院,意外医疗等诸多产品,更加完善计划内容,给予绝佳的综合保障。现金红利并非保证,红利数额取决于本公司的经营成果。
投保示例
宝贝出生满半岁了,爸爸妈妈给他购买了一份中意“愿望树”综合保障计划作为礼物。它包括中意“愿望树”高中、大学以及深造教育金,还附加了疾病豁免保费利益和相应的子女生活保障利益。
拥有了“愿望树”,如果家长患上重大疾病,孩子每年能得到10000元的生活津贴直到22岁,保证了孩子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成长;同时计划的保费全部豁免,仍享有保单的利益,决不会妨碍孩子教育计划的完成。这份庇护,深深地体现了家长对孩子的关爱。
这样的保险计划每年只需交付保费万元左右,交费到宝贝14周岁,艾中意小朋友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教育资金“小账户”了!
投保指引
承保年龄:30天-12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3年交;5年交;交费至14周岁;交费至17周岁。
责任免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两年内自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醉酒、斗殴,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七年内因患有艾滋病导致死亡;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被保险人参与军事行动。
由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将按解除合同处理,退还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