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周岁前不幸身故,给付所交保费与基本保额现价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额现价+终了红利;
2、18周岁后不幸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6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500%+终了红利。
四、保费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并介于20至60周岁之间,免交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五、其他帐户
1、累积生息帐户:若以上生存金(压岁金、大学教育金、深造金......)未领取,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月月复利、享受二次增值!
2、30周岁主动选择终止保单:30周岁因创业、立业等急用,可终止保单(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作者:石宝庆 北京 新华人寿)
案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