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江津市近两年教育储蓄存款增长迅猛。2004年8月末、2004年12月末、2005年8月末,教育储蓄余额分别为2.40亿元、3.15亿元、5.54亿元。今年前8个月江津市教育储蓄增量已达2.39亿元,占全市储蓄存款增量的24.77%,而2004年5月至12月8个月期间增量仅为1.22亿元。异常增长的主要原因就是部分银行以教育储蓄可免利息税为卖点,放宽存储条件,承诺可为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来完成存款任务。在规范和加大监管力度后,历史遗留部分如何处理成为当前商业银行最为关心的问题,对新办法下的儿童教育储蓄险办理热情明显降低。据估算,现有余额的70%左右在今后支取时会因无法提供新《办法》规定的取款证明而引起纠纷。
学校:责任难以应对,可能消极处理
据被调查的江津中学表示,按照以往办法,在办理教育储蓄时,学校只需据实开具该存款人是本校学生的证明即可,新办法则将重复开具证明的责任与学校挂钩,并明确指出对违反规定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证明”导致未缴、少缴个人所得税款的学校,税务机关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处未缴、少缴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这使学校权责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校的负担。
学生家长:手续繁琐,意义不大
随机调查的10名家长均对规范的儿童教育储蓄险表现出可有可无的态度。一是免税金额过少,不值得关注。只有两万元的限额,一年期免税金额90元,三年期388元,六年期也不过864元。二是手续繁琐,成本较高。三是有更为方便,收益相当的理财方式供选择。
针对上述各方的态度和意见,业界有关人士分析指出,《办法》施行后,将极大地加强和规范对教育储蓄免税的管理,堵塞征管漏洞,防止国家税收流失,遏制金融机构为争夺市场份额进行违规揽储和恶性竞争行为,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和税收秩序。同时,因客户群体参与度降低、银行人员吸存热情下降、税务部门配套政策时滞、学校为规避责任消极对待等原因,预期教育储蓄可能快速萎缩。如何在规范秩序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教育储蓄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将是人民银行、税务机关和教育部门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