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期生存保险金
倘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5周岁对应合同周年日,本公司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保险金额100%
◆身故保险金
倘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三项之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1)附加金宝宝定期寿险身故保险金:
年龄占保额比例
不满1周岁20%
满1周岁但不足2周岁40%
满2周岁但不足3周岁60%
满3周岁但不足4周岁80%
满4周岁但不足18周岁100%
满18周岁但不足28周岁200%
满28周岁但不足60周岁300%
满60周岁或以上200%
2)累积已交保险费(主险累积已交保费+附加金宝宝定期寿险累积已交保费)减去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
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主险现金价值+附加金宝宝定期寿险现金价值)。
◆年度红利
充分享受公司的经营投资成果,可以选择领取现金,或累计生息方式领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