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红利给付
红利领取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单上选择下列任何一种:
一、 现金
二、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本公司每年确定红利累积利率并且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计息。在本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公司将一并给付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
三、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偿还保险费自动垫交贷款金额和抵交到期保险费,若有余额,红利余额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生息,直至下一交费日。在交费期满后,若投保人未书面通知本公司重新选择红利领取方式,红利领取方式将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
四、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增额部分的保险责任与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相同。(本方式不适用于次标准体)。
五、投保举例
李先生为他3岁的儿子小海购买
亲亲宝贝两全保险计划,保额5万元,交费至小海年满18周岁,李先生每年支付5,975元保险费,平均每天16.37元,即可获得以下多项保障权益:
大学教育保险金:在小海年满18、19、20和21周岁时,每年领取12,500元大学教育保险金,四年一共可领取大学教育保险金5万元。
满期置业金: 在小海年满28周岁时,1次性领取5万元置业金。
身故保险金: 万一小海在18周岁前身故,可得累计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两项中之较高者;若小海在18周岁后身故,可得10万元身故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权益:如果李先生在小海18周岁前身故和全残,公司将在李先生发生不幸后的首个交费日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在合同期满时,小海共可获得保险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