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利益
1、身故
1)18岁前,按已缴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2)18岁后,最高保障720000元(即已缴保费和身故保障之和赔付)
3)18岁再额外送意外保障最高400000元。即721520+400000=1,121,520元
2、重大疾病保障
被保人在意外或合同生效起90天后首次确诊患有少儿23种长期重疾中的一种,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则:小于一周岁,赔60000元;大于1岁没到2岁赔12000元,大于2岁赔全额200000元.
3、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障
若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身故,或遭受意外导致首次确诊重大疾病或自合同生效起90天后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则被豁免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文中所推荐的投保案例,是以诚信“未来有数”少儿教育储蓄险为主险,搭配重疾险为附加险的一种投保方案,既能保障教育金的专款专用,又能减少成长过程中的疾病伤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