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案例:
张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保额的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交费至15周岁止,年交保费8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人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成人保险金5万元。
创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创业保险金5万元。
婚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5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国寿鸿运少儿分红险的多项保障金、保单借款、每年分红,给孩子的最全面的呵护,还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