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对象:怎样给孩子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专家分析: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经教育、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学校: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技校、职校、各高等院校中的中专班、技校班的学生和托儿所、幼儿园的在册儿童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入园、未入学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是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筹集而来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入园、未入学部分)按每人每年8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40元。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幼儿园)学生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个医疗年度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在本年度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700元。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20%,第三次住院的不再执行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