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参与少年儿童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来,保险业在探索少年儿童安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相关的保险业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保险在参与少年儿童安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制约了保险功能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有待加强。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如加快保险产品创新、优化理赔流程、开通全国统一的客服电话、探索增值服务等,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真正针对少年儿童的保险创新却不多,目前市场上仅有少数险种受到关注,产品的开发和服务远远滞后于市场的需求。
二是保险知识普及和宣传有待加强。保险知识普及是提高保险意识的基础,只有“学保险、懂保险”,才能更好地“用保险”。由于历史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全社会的保险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家长和孩子大多也缺乏一种风险意识。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大众保险教育处于一种缺失的状态,致使保险知识的普及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还不会主动地利用保险来转移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在保障少年儿童安全方面的功能发挥。
三是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有待加强。2006年底教育部与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保险业与教育部门在推进保险教育和加强在校学生风险管理方面的合作取得突破。由于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涉及到教育部门,还需要政府其它相关部门、社会相关领域的支持与关注,例如农村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少年儿童在其它公共场所活动时的安全问题,等等。在这些方面保险业还需要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领域的合作,以更充分地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三、充分发挥保险功能,积极参与少年儿童安全风险管理
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为全社会充分利用保险机制进行风险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尤其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险在分担家庭和个人的风险方面的优势越来越突出,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与作用,对促进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业自身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