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读者朋友们要特别留意一点:女性险中的健康医疗保障部分,作为健康险的一种,都是设置了一定的观察期限(也被称作“等待期”),也就是说该类健康保障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长达一年后才能生效。换而言之,如果女性在怀孕后再买这类保险,就可能出现孩子已经生下来,保障才刚开始生效的情况,这份保障也就等于无法有效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
所以,对应小姐这类正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特别的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也就是受孕之前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整个妊娠期和产褥期。
怀孕后宜投保母婴保险
如果怀孕前没有能够考虑到安排专门的女性险,怀孕后7个月,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可以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呢?
那就是一些专门为孕产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而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这些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赔付。
与女性险相比,母婴保险的最大好处在于保险期间可通过双方约定,通常是从收到保费的次日开始保障,直至产后的七天、十五天或三十天,一般不存在“等待期”这个“保障时间盲点”问题,保障期间可以说是为妊娠期女性度身定做的。而且母婴保险是短期、设计较简单的险种,保费支出方面比长期的、条款设计较复杂的女性险要低得多。
前几年,太平人寿、太平洋安泰人寿等公司曾推出过专门的母婴保险,中保康联(现已改名为交银康联)、泰康人寿则有附加的女性生育保险,但我们发现,这几家公司的母婴生育类保险已经停售。
目前,上海地区只有中国人寿(601628)、太平洋人寿等公司还有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专门母婴生育险产品,可供孕妇及其家人选择,其中中国人寿“母婴安康保险”更侧重于对孕妇的死亡保障,太平洋保险的“母婴安顺保险”更侧重于体现对新生儿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