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由商业保险公司学生意外险基金予以报销;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学生意外险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报销范围,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执行。
1、理赔流程
参保学生、儿童发生意外伤害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意外伤害诊治结束后可通过学校或直接向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商业保险公司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后,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确定保险责任。符合理赔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材料规定日期内理赔,并及时给付划入款项所有人账户;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规定日期内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履行告知义务。
2、保险金申请材料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材料包括:事故者身份证明、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处方、转账支付授权书等。
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申请材料包括:事故者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报告、转账支付授权书等。
意外死亡保险金的申请材料包括:事故者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丧葬火化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转账支付授权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