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否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
对于规定的“每月发给3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即独生子女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法[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个人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不征税。
对于规定的“一次性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助”,分别视同市政府颁发的计划生育奖励和救济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需要值得注意的:只有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才能享受该奖励费!
非上海户籍公民,是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光荣证》,享受当地的计划生育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