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征收处、各分局征收科及各社保站征收窗口
四、办事流程
(一)首次申请办卡的户籍居民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二)到社保局参保窗口,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存折或银行卡、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三)个人凭制卡回执在指定时间内到原制卡受理窗口取卡。
备注:企业已帮办理网上申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五、事项收费
20元/人/张
六、办理时限
当月15日前(含15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16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的业务。
七、办事详情咨询电话
075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