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社会上,大部分人对保险知识的了解还存在局限性,尤其是年轻人,他们现有的保险意识并不强,甚至平常从未买过保险。但当他们即将成为人父人母的时候,才想到要好好保护自己和腹中的胎儿,同时也可能想到要买一些保险。但此时的他们能买到称心如意的保险吗?
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7个月以后就不能买保险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说”,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产后两个月才能受理。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来说,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最佳的投保期是在怀孕前“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是比较大的,所以普通的寿险和意外险的条款,一般都是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但现在不少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了妊娠期疾病的女性险,还未怀孕或怀孕早期的女性朋友可以考虑。但要注意的是,女性险作为健康险的一种,它是有一定的观察期的,也就是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在怀孕以后再买这类保险往往孩子生下来才可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间,这样也就等于是不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买了也是白搭。
还有一些附加的女性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也存在同样的“观察等待期”问题。比如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险”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0个月以后才开始对怀孕期疾病进行保障,这样,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再去买这个附加保险,已然是毫无意义的。最好能在怀孕前10个月买这个保险,就不会浪费了。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