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4月1日起,成都实施重大疾病互助保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覆盖范围,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很多市民不禁要问,既然有了这个重大疾病互助保险,那么我还需不需要买重大疾病险呢?下面,就由平安人寿、中德安联人寿、中意人寿、恒安标准人寿等寿险公司的资深保险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重疾险与重大疾病互助保险互为补充
目前重大疾病保险与成都市实施的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的保障范围、赔付方式等有无重叠的地方?两个险种的区别在哪里?
刘兰:
重大疾病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是相互补充的关系,社保解决的是基本医疗费用报销,人人平等。但社保的报销范围是有限制的,比如医院的门槛费,自费药(新药,进口药等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使用一般不在医保的报销范围内,再加上疾病住院的护工费等,这些都需要自己掏腰包。这些社保不能报销的部分则需要用商业重疾险来补充。另外,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大病的治疗周期长达数年,在此期间收入可能会大幅下降甚至为零,这会给家人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
商业重疾险是提前给付型的,一旦被保险人在市级以上公立医院确诊罹患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凭诊断书,即按合同规定的客户参保保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是对社保自费和超额部分和收入损失的有力补充。
可见,两个险种最大的区别在于社保需要凭发票报销,人人平等。而商业保险则是客户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选择保险金额,丰俭由人,量身定制,且理赔时不需要发票,无论治疗费多少,均按保额赔付。另外,商业保险的身故赔付往往可以解决被保险人家人的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