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与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以下简称“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联手,在湖北鹤峰、湖南古丈、云南漾濞开创了商业保险公司、公益机构、当地政府三方合作的大病保险新模式。
“儿童大病医保项目”受益的对象为6至16周岁以下参保社保或新农合的儿童,之后年龄范围扩展至1至16岁。
2012年7月,“儿童大病医保项目”在湖北省鹤峰县率先启动。一个月后,卫生部、人社部、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形式运作。
商业机构参与大病医保,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从试点一年看,商业保险机构更倾向基金托管运行模式。
无缝对接社保、新农合
根据《意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资金主要从社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拨。而“儿童大病医保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益基金募集的善款。
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作为投保方、新华保险作为承保方、政府作为第三方来共同完成“儿童大病医保项目”的运作。
具体来说,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用筹集的善款,为试点地区社保参保或新农合的适龄儿童购买一份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进行社保、新农合之后的二次报销结算。
根据投保方案,试点地区人均每年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报销金额,但各地投保的保费和报销的起付线略有不同。在湖北鹤峰,每人每年的保费为75元,起付线为5000元;在湖南古丈和云南漾濞每人每年的保费为70元,起付线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