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逐步提高少儿医保待遇
另外一个好消息是,从2007年、2008年展开了少儿医保制度以后,各地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实践,开始逐步调整少儿医保政策,对其保障力度逐步增强,并有向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慢慢靠拢的趋势。
比如,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在2010年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并入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较大程度上提高了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方便了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就医方式。
从就医上看,深圳少儿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也有所增加,从原有的58家上升至905家。未成年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成年后可自动转入相应的医疗保险形式,无需重新办理手续。
不过家长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对于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还是做出了“应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或市内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性规定;年满14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则必须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将无法享受门诊待遇。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也在2010年年末进行了调整,门急诊就医报销比例有所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规定的报销比例都是针对社保范围内用药目录和各项杂项诊疗费用标准而言的。如果孩子治疗的用药费超出了成人社保目录范围或少儿医保用药目录范围,那么就必须由家长自掏腰包负担超出部分了。同样的,在治疗过程中的仪器、病床等使用超出指标,亦无法通过社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