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大病和住院费用“社保+互助基金”基本足矣
上海市民刘太太家有一个6岁的女儿,正在杨浦区某幼儿园上大班。不知怎的,被保险代理人掌握了家中的电话和人员情况,最近总有人打电话上门,推销各种保险。其中有一款产品,代理人如此描述:“只要你们每天省下0.54元,孩子就能享受10万元的大病保障和5000元的住院费用保障。”
每年不过200元,就可以享受高额的大病保障。刘太太颇有些心动。但和先生商量后,才发现自己的孩子已经上足了少儿大病和住院报销方面的保障,已经不再需要这额外的少儿商业大病险支出。
“我已经通过学校方面的统一安排,让女儿参加了上海市少儿基本保障和互助基金了,万一孩子有大病之忧,就能通过这两个系统获得比较足额的保障。”刘先生如此这般解释给太太听。
确实,根据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试行办法》,参加上海少儿学生基本医保的保障对象若发生各类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通过该系统可报销50%。上海户籍少儿学生参加该保障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支出,暂时无需个人负担。
同时,孩子也可以继续参加“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因伤病住院,除了承担一个低额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后,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就可以免交50%的预付金,出院后结算时更可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
以上两项保障互相并不冲突,而且可以互为有利补充。上海医保局也给出过明确的说法:“凡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可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一半,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给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