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身故,返还已缴保费(不计利息),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180日后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或已缴保费(不计利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5、享受分红权益,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红利复利计算。
三、投保举例:
张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基本保险金额200000元,10年缴费每年保费55400元
1、50岁前每两周年领取16000元,50周岁以后每年领取10000元直至终身。
2、享有意外身故保险金≥400000元,非意外身故保险金≥400000元。
3、终身享有分红。
4、固定领取金及红利如不领取,可自动复利再生息。
假如张先生每年的固定领取金不领取存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每年按固定3%的复利累积生息,至60岁可累积至399262元,加上预期中档累积红利421018元,合计820280元,80岁合计2085891元,90岁合计3068158元,而且张先生还可以给后代留下550000元的现金,更能体现他的一片爱心!